职工/居民住院起付线及基金支付比例

职工/居民住院起付线及基金支付比例

  在宝鸡市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起付线按以下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一级医院15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支付比例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有所区别,具体支付比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支付92%,二级医院支付90%,三级医院支付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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