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康复医院医保政策 一、宝鸡市城镇职工医保起付线标准 等级 次数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第一次 300 480 600 二次及二次以上 300 480 二、宝鸡市城镇居民儿童医保起付线 等级 次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第一次及一次以上 (城镇居民) 150 300 480 600 第一次及一次以上 (学生儿童) 150 150 200 480 三、参保城镇居民如何办理就诊住院手续? 参保居民儿童需就诊时,可在定点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就诊,因病情确需住院并符合住院指征的,由主管医生开具入院许可证,患者凭入院许可证、医保证、医保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理住院审批登记手续,经计算机系统识别资格后,在住院处预交押金方可住院。需在二、三级医院住院的患者,必须持有下一级医院的转院证明。 四、哪些病人可以自主选择相应医院住院就医? 精神病、癌症、传染病、眼科病人可根据病情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相应医院住院就医。 五、参保居民急诊、抢救病人怎么办理就诊住院手续? 居民儿童医保急诊、抢救病人可以就近在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在二、三级医院急诊、抢救的病人由接诊医院医保科审批。参保居民在非定点医院因急诊、抢救住院,患者家属应在入院后三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向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