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薛红武、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蔡蔚林等一行四人,对市精神康复收治中心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副院长马雪红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随同检查。
副院长马雪红从收治中心建设及运行、我市强制医疗患者治疗管理、易肇事肇祸患者的收治流程、危险度等级评估、救治救助政策的落实及工作中存在问题等方面向检查组做了汇报。检查组查阅强制医疗患者诊断意见、医疗病程记录、会见、通信等权利保障资料,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
市检察院督导组对我院工作开展情况给予肯定。薛红武指出,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相关法律条款严格做好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总结推广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依法维护收治患者的各项权益,为特殊人群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康复服务。
精防(社心)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