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宁对我院按床日付费改革试点开展专项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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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9月3日上午,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宁,党组成员、副局长任爱军,市医保经办中心主任吴永平,副主任庞宏昌,协议管理科科长王恒及市医保局相关科室人员在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文华,疾控与职业健康科科长赵辉的陪同下对我院按床日付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专项调研。

调研组一行对我院医保结算处、无抽搐电休克室、社心办、精防办进行了实地调研,张宁局长与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医院医保政策落实,病员收治情况及诊疗情况进行了交流,并深入精神科门诊和心身科住院病房对患者的诊疗和住院环境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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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由市医保经办中心主任吴永平主持。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文华向张宁局长一行表示欢迎和感谢,她指出,在市医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市康复医院和全市卫生医疗机构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感谢市医保局将市康复医院作为按床日付费的试点单位。市卫健委将在持续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指导的同时,和市医保局联合行动,加强对医疗机构诚信服务和合理收费等方面的监督监管力度,全力支持医疗保障政策改革,确保三医联动机制不断完善,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翟歆明从医院基本情况、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及按床日付费等方面向调研组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市医保经办中心副主任庞宏昌对按床日付费的试点方案(讨论稿)进行了解读和答疑;市医保经办中心协议管理科科长王恒就试点方案(讨论稿)有关问题进行了解析,并与与会人员交换了意见。

在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后,张宁局长指出,市康复医院不光有医疗安全责任,更担负着更重要的社会责任,对全市社会稳定和“平安宝鸡”的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责任重大。作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市”和“陕西省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市”的试点单位,将市康复医院作为按床日付费的试点单位,建立符合重性精神疾病住院患者按床日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是市医保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的一个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大家一定要凝聚共识,做到“有利于医院持续发展、有利于医保资金安全、有利于医院良好生存”的三个有利于,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共赢,达到可持续发展。

他强调,此次试点改革任务重、要求高,大家要把支付方式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持续推进。市医保局要进一步探索试点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市康复医院要加强与市医保局和市医保经办中心的沟通联系,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确保改革推进到位。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共同努力、共同推进、充分沟通、核准数据、细化方案,使按床日付费试点方案更契合我市实际,为宝鸡“四城建设”提供有力的医疗保障。

院党委书记曹大渭、党委副书记、院长翟歆明,纪委书记任小花及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调研。

(医保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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