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精神障碍门诊慢特病管理程序简化、流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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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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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申请人近两年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单及相关病检单据。
准入病种: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精神病(重症抑郁症、躁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
3、神经症(强迫症、焦虑症);
4、器质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年支付标准:
1、年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用药、治疗支付比例70%。
2、每月购药同一通用名药品不超过该病种一月用药量。
3、报销时需持患者身份证、处方、检查检验结果。
4、原新农合及城镇居民慢性病患者,持身份证及处方、发票报销,不再审批



职工医保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申请人近两年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
准入病种:
精神分裂症
年支付标准:
年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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